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1〕76 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申报建设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申报名额:我校限报2项,不鼓励同一研究方向多渠道重复建设,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优先推荐以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3.材料编制:请各部门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报送时间、地点:请各部门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技处(龙湖校区行政楼306室),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联系人工作邮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有意向者提前联系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王铮 宋梦
联系电话:69975779
科技处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doc
附件2: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附件3:真实性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