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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建磊 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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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原工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修订)》(中工科〔2023〕4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近期拟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课题组与拟受让方协商后提出转化申请,经所属院部审核,同意将科技成果让与拟受让方;定价方式为协议定价,相关科技成果的成熟性和科学性由成果完成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2506076(产学研合作科)
0371-62506905(纪委综合室)
科技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