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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裴华强   时间:2021-08-11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广大科研人员:

  依据《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工疫防办〔20216号)文件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属地管理部门疫情防控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科技处暑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各项科技业务工作有效开展,现就疫情期间学校科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尽量减少科研人员聚集和现场活动

  科技处将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学校各项科研工作。相关业务尽可能通过电话或线上方式进行联系沟通与办理,可以后补的手续及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科技处有关科室负责人将做好相关记录,减少现场办理业务。如因特殊要求和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1.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以在线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线上等方式,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组织者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进行审批和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场试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建议疫情期间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如按上级要求必须马上开展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进行审批和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并在活动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二、科研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1.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研平台、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按照科技部、基金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在疫情期间,相关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优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科技特派员开展线上服务情况,视同为现场实地服务,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和视频、音频材料,以备年度考核使用。

  2.各类科技合同的审核和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合同签署时通过电话或微信提前约定,尽量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

科技处将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因假期延长、疫情等因素所带来的工作时间节点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节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证各项工作不掉队、不漏项。相关工作除在校园网主页发布通知外,也将通过微信、工作邮件(OA)等方式通知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及科研秘书,请各有关单位和各位老师密切关注。

  以上安排和建议,若因上级最新精神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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