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简称中德科学中心)是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共同成立的科研资助机构,主要支持中德双方科学家开展交流与合作,资助形式多样,为处于各个职业发展阶段的中德科学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深入推动中德两国基础科学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一、资助领域
涵盖自然科学所有领域。
二、申请资格
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35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人应具备向DFG申请项目的资格。符合条件的中德两国科学家可向中德科学中心共同提出申请。
三、限项规定
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资助的项目类型
1.项目准备访问
中德两国科学家在计划向中德科学中心申请双边研讨会、短期讲习班、青年科学家论坛、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或向NSFC和DFG申请中德合作研究项目的筹备过程中,需要就项目计划等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商讨时,可以向中德科学中心提出申请到对方单位进行短期访问。通过短期访问,双方能够快速有效拟订出共同的项目计划,尽快完成项目筹备工作并提交申请。
地 点 |
中国或德国 |
资助期限 |
不超过5天的访问地停留(包括往返路程)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提供1名科学家的国际和国内旅费 |
申请条件 |
提交项目准备访问申请之前,拟计划的项目申请应已基本满足中德科学中心的必要前提条件。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35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者须有德国研究联合会申请资格。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2.中德双边学术研讨会
双边学术研讨会的目的是推动构建新的学术网络,深化现有伙伴关系,促进新的双边合作研究项目的产生。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双边学术研讨会须具有特定的科学主题,并且由双方资深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共同协调主持。与会者须是两国在相应科研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科学家,为保证会议的权威性和代表性,需尽可能邀请来自不同机构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中德科学中心可为不超过40名中德科学家代表提供会议经费,其中来自主办国的不超过25名,旅行方的不超过15名。来自同一单位的代表人数不能超过所在方人数的1/3,此外,还可邀请不超过3名第三方科学家参会。德方正式参会代表须拥有博士学位。中德科学中心按照现行资助标准为所有正式代表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会议当地食宿交通费、会场费等。
地 点 |
中国或德国 |
资助期限 |
一般为5至7天,包括抵离各1天以及学术访问1天。 |
参加人数 |
中德科学中心可为不超过40名中德科学家代表提供资助,其中来自主办国的不超过25名,来自旅行方的不超过15名。此外,还可邀请不超过3名第三方科学家参会。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按照现行资助标准为所有正式代表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会议当地住食宿交通费和会场费等。 |
申请条件 |
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 35 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者须有德国研究联合会申请资格。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3.中德双边研讨会会后青年学者学术访问
中德科学中心特设立中德双边研讨会会后青年学者学术访问项目,鼓励青年学者在参加完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双边研讨会之后,对合作伙伴的团队进行短暂的学术访问。该项目要求申请者是中德双边研讨会申请书中所列正式参会代表,且已获得欲参访实验室或研究所的邀请函。资助期限不超过14天,每个研讨会支持最多不超过两位青年科学家在中德两国开展该活动,费用包括中国或德国境内旅费和食宿费用。
地 点 |
中国或德国 |
资助期限 |
不超过14天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提供中国或德国境内旅费和食宿费用 |
申请条件 |
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小于10年;是中德双边研讨会申请书中所列正式参会代表;已获得欲参访实验室或研究所的邀请函。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4.中德短期讲习班
中德短期讲习班旨在向青年科学家传授某一专业领域内先进的科研方法、技术及其应用,就相关实际问题为青年科学家提供培训和讨论的机会。短期讲习班学员的选拔须采取公开的竞争选拔方式,对选拔程序的详细说明为申请书的必要组成部分。
中德科学中心可资助来自两国的4至6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担任授课老师,双方申请人须是受资助的授课老师。参加者主要是来自中德两国的大学生、研究生或青年科研人员。参加者的人数视讲习班的要求和条件(如设备和实验室容量)而定,但最多不超过40人,来自主办国的学员人数不超过25名,旅行方学员人数不超过15名。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短期讲习班一般为14天以内,包括抵离各1天以及学术访问1天。中德科学中心将按照中心现行资助标准为所有正式学员和授课老师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当地食宿交通费和会场费等。
地 点 |
中国或德国 |
资助期限 |
一般不超过14天,包括抵离各1天以及学术访问1天 |
参加人数 |
学员人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40人,来自主办国的学员人数不超过25名,旅行方学员人数不超过15名。此外,中心原则上可资助总共4至6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作为授课老师。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按照现行资助标准为所有正式学员和授课老师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当地食宿交通费和会场费等。 |
申请条件 |
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35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者要求有德国研究联合会申请资格。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5.青年科学家论坛
青年科学家论坛旨在为来自中德两国某一研究领域内活跃的青年科学家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并为他们提供与两国优秀资深科学家进行交流研讨的机会。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中德科学中心原则上提供5至7天的资助,包括抵离各1天以及学术访问1天。中德双方总人数不超过42人,其中旅行方人数不超过16名(15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资深科学家),主办国人数不超过26名(25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资深科学家)。此外,还可邀请不超过3名来自第三方的青年科学家参加论坛。青年科学家论坛的参加人员应不超过40周岁(以论坛举办时间为准),德方参会人员须已获博士学位,中方未获博士学位的助教(讲师)也具备参加资格。双方应各由一名青年科学家协调组织论坛。中德科学中心将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举办地食宿交通费以及会场费等。
地 点 |
中国或德国 |
资助期限 |
原则上5-7天,包括抵离各1天以及学术访问1天 |
参加人数 |
中德双方总人数不超过42人,其中旅行方人数不超过16名(15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资深科学家),主办国人数不超过26名(25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资深科学家)。此外,还可邀请不超过3名来自第三方的青年科学家参加论坛。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将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提供国际和国内差旅费、举办地食宿交通费以及会场费等。 |
申请条件 |
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35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者要求有德国研究联合会申请资格。青年科学家论坛的参加人员应不超过40周岁(以论坛举办时间为准),德方参会人员必须已获博士学位,中方未获博士学位的助教(讲师)也具备参加资格。双方应各由一名青年科学家协调组织论坛。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6.德国优秀青年学者基金
为进一步促进中德科学研究与合作,加强两国学者之间的科技交流,中德科学中心特设立德国优秀青年学者基金,支持德国优秀青年科学家来华一段时间开展研究工作,以深入了解中国科研环境与体系,推动双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本项目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资助形式,短期资助费用主要包括国际旅费、国内旅费和最多2个月的食宿费用;长期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期内在中国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多分3次完成。费用主要包括不多于3次的国际往返旅费、国内旅费、食宿费用和最多30万元的研究费用。
地 点 |
中国 |
资助期限 |
短期 |
不超过2个月 |
长期 |
资助期为3年,资助期内在中国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多分3次完成。 |
资助范围 |
短期 |
中德之间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国内旅费和食宿费用 |
长期 |
不多于3次的中德之间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旅费、食宿费用和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研究费用。 |
申请条件 |
1.德方申请者 (1)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10年; (2)在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具有研究职位,且截至提交申请书时须有连续在德国从事过至少3年的博士或者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 (3) 对中国科研环境与体系不熟悉,未有在中国境内接受研究生(硕士与博士)教育的经历; (4)遵守中德科学中心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2.中方合作者 (1)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 (2)须有正式聘任研究职位; (3) 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没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但是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也具有资格。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7.林岛项目后续资助
在国内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受资助者,在国内有工作单位作为依托单位(须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并能够提供德国科研机构的邀请证明,可向中德科学中心提出在德进行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研究访学资助申请。中德科学中心将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提供国际往返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德研究访学停留费以及保险费等资助。
地 点 |
德国 |
资助期限 |
不超过12个月 |
资助范围 |
中德科学中心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提供国际往返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德研究访学停留费以及保险费等资助。 |
申请条件 |
已获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博士毕业后在中国科研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有固定职位;受到德国科研机构或高校科学家的邀请。 |
申请期限 |
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
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将延期至2021年6月底前发布。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流程及申请表格请参阅中德科学中心网站(http://sinogermanscience.dfg.nsfc.cn/)。
五、联系方式
1.中方联系人:毕津顺
电话: +86-10-82361301
邮箱: bijs@nsfc.gov.cn
沈佳斌
电话: +86-10-82361306
邮箱: shenjb@nsfc.gov.cn
2.德方联系人:Ms. Anne Muenchau
电话: +49 228-885-4802
+86-10-82361314
邮箱: muenchau@sinogermanscience.org.cn
3.技术问题联系人:张楠
电话:+86-10-82361303
邮箱:zhangnan@sinogermanscience.org.cn
4.我校科技处联系人:董燕 刘嘉霖
电话:69975779
科技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