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前已认真阅读项目指南。
2、做申请人资格审查,无博士学位的非高级职称申请者须有两位同行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可以从受聘单位申请部分项目类型,需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时间及条件的保证;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请,必须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兼职教授申请需提供《兼职合同》。
3、管理学部不受理以下申请:
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的; 2015年作为申请人申请本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
4、做超项检查。处于评审阶段的申请计入限项范围;不具备高级职称者晋升高级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2015年限项规定详见指南】。
5、 青年基金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联合基金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
6、2015年申请书全部在线填写。
7、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版本号一致。
8、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职称、年龄、学历、学位等信息准确无误(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
10、申请人联系电话为常用电话(手机),邮箱为固定常用邮箱
11、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不要填写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
12、 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准确无误,“附注说明”已按要求填写,注意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的填写。
13、 申请代码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特殊类别项目除外)。
14、 2015年部分学科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生命学部、D01/F01/H16领域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的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详见基金委网页“申请受理”栏目下“特别关注”
15、 研究年限一律填写2015年1月——201*年12月。
面上项目:4年,2016年1月——2019年12月,80万左右,
青年基金:3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25万左右,
NSFC-河南联合基金项目:3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30万左右。
16、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设备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费、劳务费未超过规定的比例。经费决算表“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已全部填写,且内容符合经费管理办法要求。
1)申请总经费尽量为整数,不要列出小数。
2)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
3)协作费指外单位(不包括合作单位,即第三方)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协作费非“合作费”。(若不需要,建议不要做预算,申报时附件和后续问题较麻烦;但若确需发生,则须做预算,否则立项无法划拨使用!)
4)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经费决算表中无“合作费”预算科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若标书中无合作单位,显然不能做此项预算。合作费非“协作费”。
5)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和青年基金等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
6)管理费管理费等于总经费的5%。
7)经费预算须合理,若某科目前面有列支,其后的备注栏必须填写计算依据及文字说明,不用或少用“…费等”字样。
17、201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进行比对,特别提醒: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新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8、 申请书按所报项目类别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
19、 年度研究计划时间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
20、申请人简历个人论著目录已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已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等。
2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科学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2、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已按要求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负责的内容等,并写明该项目与申请项目的联系与发展。
23、申请者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已进行详细说明,并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24、购置总计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已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25、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签字章不可
26、 合作单位必须是一级法人单位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科技处公章无效)
27、签字页的工作单位必须为一级法人单位,二级单位不可。
28、不具高级职称或未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要2位高级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已注明单位、专业。(需要原件复印件不可)中级职称同时又是在职研究生申请人不仅须两位同行专家推荐,还需导师推荐。
29、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需要原件复印件不可)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在职研究生申报项目仍需导师推荐。
30、有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传真件即可)
31、博士后申请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兼职教授申请聘用合同, 说明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兼职的工作时间。
32、管理学部特殊要求:近五年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2015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应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33、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34、 NSFC-河南联合基金“资助类别”栏目选择“联合基金”;“亚类说明”栏目选择 “培育项目”;“附注说明”栏目选择“NSFC-河南省联合基金”。
35、关于项目组成员,为减少超项申报的发生几率,项目组成员一般宜4~6人即可,并避免较多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博士参与;每年工作时间(月)参考:项目负责人6~8个月;参与人员4~6个月;研究生6~10个月(一般不用考虑某个人在几个项目中年累计月份超过12月的情况);青年基金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人为主,不宜多带高职称人员;联合基金不能有项目组成员。
36、 职称人数统计时务必注意:“博士生、硕士生”指的是非在职研究生(学生身份),只能作为学生参与者的职称栏选项;避免在职参与人员在职称栏选填为“博士生”或“硕士生”,杜绝在职副高或高级参与人员职称栏选题为“博士生”;不能混淆博士生与博士学位,避免在某位项目成员的职称和学位栏中“博士生-博士学位”的低级错误填写(正确显然应为“博士生-硕士学位”)。
37、报告正文中计划时间须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不要有时间空档。(提醒:在撰写申请书以往年未中申请书内容直接粘贴复制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新申请书通篇前后年份、职称或学位等可能变化信息的更新修改,避免有的地方更新了,有的地方还是往年的信息,导致前后信息不一致而不予受理。
38、申请人简介:应如实、详细地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获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个人简历含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简历等(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不留时间空档,按时间倒序撰写,某些学部如生命科学部、管理科学部还要求写专业、导师的姓名)。
注意事项:
1. 以上内容如与当年《项目指南》冲突,以指南为准!
2. 不同学部、不同项目类型有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