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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编辑:张电波   时间:2022-09-01   浏览: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增强原始性创新实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发展,提升青年教师的基础研究能力,推动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的持续增长与质量的稳步提升。特设立“中原工学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自然基金”),现将2023年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要求

1.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备队伍。资助经费2-3万元/项,实施周期1年,目标任务详见附件《管理办法》。

2.面上项目:主要定位于着眼全省原始创新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促进相关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资助经费3-5万元/项,实施周期2年,目标任务详见附件《管理办法》。

二、资助对象

1.计划申报下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我校科研人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

3.面上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

4.每位申请人限主持申报1项,非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申报程序

1.各部门须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在申请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档发至工作邮件,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12号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王铮 王磊

联系方式:69975779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申请书

3.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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