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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 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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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关键科学问题,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现面向全省征集指南研究方向建议。
一、建议领域
紧密结合国家创新高地建设需求,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等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凝练指南建议,根据建议征集情况将择优选择不超过5个领域进行指南编制。
二、资助形式
联合基金由我省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面向全国申报,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不低于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指南建议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提出。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议人应主持过至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类别项目。
(二)建议研究方向经过遴选若列入年度申请指南,建议人须亲自主持申报项目,否则今后建议不予考虑,同时将对所在依托单位下年度入选指南的建议方向数量进行核减。
(三)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中的限项规定。
(四)我校限报2项。
(五)请各建议部门切实负起动员组织、审核把关责任,对研究方向建议认真进行论证,以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六)指南建议有关具体要求(研究方向、建议人)详见(附件3)
(七)本次征集,各部门需统一组织指南建议推荐上报工作,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报送材料包括:《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研究方向建议书》(附件1)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研究方向建议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同时发至科技处工作人员OA,请有意向者提前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王铮、宋梦
电 话:69975779、15003852100、18339965533
附件:1.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研究方向建议书
2.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研究方向建议汇总表
3.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南)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科技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