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1. 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家(有意向申报者请提前联系科技处)。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含: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真实性承诺函,一起装订)。经部门审核后,纸质版材料一式4份于2025年8月1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ut.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公示并正式推荐。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王磊,陈鹏静,尹毅飞
联系电话:69975779
地址: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306室
科技处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