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编辑:谢晓峰 时间:2025-01-15
浏览:
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经学校组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组评审,现将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2024年批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06884 、15836135137(科研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62506905 (纪委综合室)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