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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燕 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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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国际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保障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联合实验室”)有序发展,现根据《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19〕11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拟开展2020年度省联合实验室重大事项调整工作。
一、申报材料
请申报重大事项调整的省联合实验室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重要事项调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二、审核及评议程序
由省联合实验室依托单位在《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重要事项调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组织推荐部门。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重大事项调整申请(附申请材料)。省科技厅收到重大事项调整申请后,根据申请变更的事项内容直接批复,或者经专家评议后进行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实验室主任因人事变动无法继续担任的,需进行调整;
2.新聘任的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的省联合实验室主任;
3.实验室重要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实验室科研工作;
4.国外合作方发生调整的,同一个依托单位建设的不同实验室,国外合作方主要团队成员不得相同。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需要进行重大事项调整的实验室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龙湖校区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董燕 刘嘉霖
联系电话:69975779 13683070959
科技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