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平台 > 省部级平台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编辑:张电波   时间:2023-08-09   浏览: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省联合实验室”建设的管理,提升省联合实验室建设成效,河南省科技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省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范围

2015年至2017年间建设的省联合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考核流程

(一)评估考核分会议评审、现场考察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对省联合实验室的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与产出能力、国际科技合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研投入与经费保障、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

(二)会议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并打分。

(三)现场考察:会议评审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省联合实验室进入现场考察,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及质询情况打分。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需报送材料

1.《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见附件2)。

2. 佐证材料: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中外文文本,项目合同书、立项通知书(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等),奖励证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佐证材料,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相关文(信)件,联合实验室规章制度,其他支撑材料。

(二)相关要求

1.《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需合并装订,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步发送科技处联系人OA工作邮件。

2.评估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非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非本周期内建设成果、非本联合实验室团队成员取得或与本联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不相符的成果,均不予认可。如报送材料多处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受理。

3.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陈鹏静

电话:69975779

地址:龙湖校区行政楼306室

科技处

2023年8月9日

关闭